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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科技廳關于2024年度江蘇省科學技術獎提名工作的通知时间:2025-04-29 【转载】 各設區(qū)市科技局、省各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根據(jù)《江蘇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86號) 和《江蘇省科學技術獎提名制實施辦法(試行)》(蘇科技規(guī)〔2018〕 134號)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就2024年度省科學技術獎提名工作事項通 知如下: 一、獎項設置 省科學技術獎包括科學技術突出貢獻獎、自然科學獎、科技進步獎、青年科技杰出貢獻獎、國際科技合作獎。科學技術突出貢獻獎授予數(shù)量不超過2個。 自然科學獎、科技進步獎各分為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授獎總數(shù)不超過300項,其中,一等獎不超過60項,二等獎不超過120項,三等獎不超過120項。青年科技杰出貢獻獎授予數(shù)量不超過10個,國際科技合作獎授予個人或者組織不超過10個。 二、提名方式 提名方式分為專家提名和單位提名。 (一)專家提名 提名專家應符合《江蘇省科學技術獎提名制實施辦法(試行)》規(guī)定的提名資格和條件,人事關系應在我省單位。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和江蘇省科學技術突出貢獻獎獲獎人年齡不受限制,院士年齡不超過75歲(195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 他提名專家年齡不超過70歲(195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提名專家應在本人熟悉學科領域范圍內進行提名,每位提名專家每年度僅可以獨立或與他人聯(lián)合提名1次,聯(lián)合提名時列第 一位的為主責專家。 提名專家不能作為同年度被提名項目的完成人或被提名人選。提名專家應回避本人提名項目或人選( 組織)所在獎種的評審活動。 1. 科學技術突出貢獻獎 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獲獎人、省科學技術突出貢獻獎獲獎人:每人可以獨立提名1人。院士可以3人聯(lián)合提名1人。 3名專家聯(lián)合提名時,與被提名人選同一單位的專家不超過1人。 2.自然科學獎、科技進步獎 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獲獎人、省科學技術突出貢獻獎獲獎人:每人可以獨立提名1項。省基礎研究重大貢獻獎獲獎人:每人可以獨立提名自然科學獎1項。院士,國家自然科學獎、技術發(fā)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獲獎項目第一完成人,江蘇省科學技術一等獎獲獎項目第一完成人:可以3人聯(lián)合提名1項。院士可以獨立提名1項完成人僅為1人或第一完成人40歲以下(198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項目。 3名專家聯(lián)合提名時,與被提名項目任一完成人同一單位的專家不超過1人。 3. 青年科技杰出貢獻獎、國際科技合作獎 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獲獎人、省科學技術突出貢獻獎獲獎人:每人可以獨立提名1個人選( 組織 )。院士,國家自然科學獎、技術發(fā)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獲獎項目第一完成人,江蘇省 科學技術一等獎獲獎項目第一完成人:可以3人聯(lián)合提名1個人選(組織)。 3名專家聯(lián)合提名時,與被提名人選同一單位的專家不應超過1人。 ( 二)單位提名 提名單位應符合《江蘇省科學技術獎提名制實施辦法(試行)》規(guī)定的提名資格和條件。設區(qū)市科技局經所在市人民政府同意,可代行提名工作。符合提名條件的省級專業(yè)學會、全省性行業(yè)協(xié)會等組織機構應當出具其所設省社會科技獎勵已連續(xù)開 展5個周期(含)以上的獎勵活動的證明材料,以及近5年內無違法違規(guī)記錄和社會信用失信記錄的承諾函。 提名單位應當建立科學、規(guī)范、合理的遴選機制,結合被提名對象的性質和創(chuàng)新特點,按如下提名數(shù)量要求,擇優(yōu)提名本學科、本行業(yè)、本地區(qū)、本部門范圍內的優(yōu)秀項目、人選(組織)。 省有關科教單位應加強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方面的工作組織,加大提名重大原創(chuàng)性成果的力度;各設區(qū)市科技局應加強支 撐產業(yè)自主可控方面的工作組織,主要提名本地企業(yè)、研究院所和市屬高校牽頭完成的重大成果。省國防科工辦會有關部門提名專用項目。 為貫徹落實國家和我省相關人才政策,對省科技領軍人才牽頭“揭榜掛帥”攻關成功的項 目,提名時不受提名單位指標限制, 優(yōu)先提名。對納入國家戰(zhàn)略科技力量培育序列的省實驗室牽頭完成的項目,提名時不受提名單位指標限制。為支持我省青年科技 人才培養(yǎng) ,鼓勵優(yōu)先提名第一完成人35周歲以下(199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項目。 1.科學技術突出貢獻獎 提名數(shù)量:省教育廳不超過5人,省衛(wèi)生健康委、中國科學 院南京分院各不超過2人,各設區(qū)市、省政府有關組成部門和直 屬機構各不超過1人,符合《江蘇省科學技術獎提名制實施辦法 (試行) 》條件的專業(yè)學會、行業(yè)協(xié)會等各不超過1人。 2.自然科學獎、科技進步獎 提名數(shù)量:南京不超過99項,蘇州不超過88項,無錫不超過 80項,常州不超過69項,南通、鎮(zhèn)江各不超過60項,泰州不超過 59項、揚州不超過57項、徐州、連云港、淮安、宿遷各不超過40 項,鹽城不超過39項。省教育廳不超過219項( 歸 口部屬省屬高 校) ,省衛(wèi)生健康委不超過159項( 歸 口全省醫(yī)療單位) ,省國 防科工業(yè)辦不超過100項( 歸 口專用項 目),省科協(xié)不超過20項 (其中10項為科普項 目),省產業(yè)技術研究院、中國科學院南京 分院各不超過20項,蘇州實驗室不超過20項(全部為材料領域項 目 ),省農業(yè)科學院不超過10項(全部為農業(yè)領域項 目 ),省總 工會不超過10項(全部為工人創(chuàng)新項 目),省政府有關組成部門 和直屬機構各不超過3項,符合《江蘇省科學技術獎提名制實施 辦法(試行) 》條件的專業(yè)學會和行業(yè)協(xié)會等各不超過5項(其 中省軍工學會3項)。 除各設區(qū)市、省教育廳、省衛(wèi)生健康委、省國防科工辦、省產業(yè)技術研究院、中國科學院南京分院、蘇州實驗室、省農業(yè)科學院外,其他提名單位提名的項目中,同一單位作為第一完成單位的項目不超過1項。 3.青年科技杰出貢獻獎 提名數(shù)量:省教育廳不超過20人,省衛(wèi)生健康委不超過3人, 南京不超過5人、蘇州、無錫、常州、鎮(zhèn)江各不超過3人,其他設區(qū)市、中國科學院南京分院各不超過2人,省政府有關組成部門和直屬機構、符合《江蘇省科學技術獎提名制實施辦法(試行)》 條件的專業(yè)學會、行業(yè)協(xié)會各不超過1人。 4.國際科技合作獎 提名數(shù)量:省教育廳不超過10個,省衛(wèi)生健康委、各設區(qū)市、 中國科學院南京分院各不超過3個,省政府有關組成部門和直屬機構各不超過1個。 三、提名要求 提名工作應貫徹落實全省科技大會精神,堅持面向世界科技 前沿、面向經濟主戰(zhàn)場、面向國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 提名服務國家戰(zhàn)略需求、做出創(chuàng)造性貢獻的重大成果,特別是從0到1的重大科學發(fā)現(xiàn)和基礎理論創(chuàng)新、事關發(fā)展全局和國家安全 的關鍵核心技術突破、搶占科技和產業(yè)發(fā)展制高點的戰(zhàn)略性、前沿性成果,為加快建設高水平科技強省、服務國家高水平科技自 立自強提供堅強支撐。 被提名者必須符合《江蘇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的有關要求, 無科研失信記錄,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為一個提名項目完成人 或被提名人選。 (一)科學技術突出貢獻獎 提名在當代科學技術前沿取得重大突破或者在科學技術發(fā) 展中有卓越貢獻,或在科學技術創(chuàng)新、科學技術成果轉化和高技 術產業(yè)化中,創(chuàng)造突出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生態(tài)環(huán)境效益或者 對維護國家安全做出重大貢獻的個人。被提名人選人事關系在江蘇省內單位,近5年(2020年1月1日(含)至今)一直在江蘇省 內單位全職工作。具有良好的科學道德,仍活躍在科研一線,有 較高的學術威望或行業(yè)影響力。 (二)自然科學獎、科技進步獎 自然科學獎、科技進步獎提名時須明確提名項 目的等級,在“ 一等獎”“二等獎及以上”“三等獎及以上”三個選項中選擇一個。項目在評審中如落選對應等級,不再降級參評。 自然科學獎、科技進步獎獲獎項 目的授獎人數(shù)和授獎單位實 行限額。 自然科學獎一等獎單項授獎人數(shù)不超過7人,二等獎、 三等獎單項授獎人數(shù)不超過5人?萍歼M步獎一等獎單項授獎人 數(shù)不超過11人,授獎單位不超過9個;二等獎單項授獎人數(shù)不超 過9人,授獎單位不超過7個;三等獎單項授獎人數(shù)不超過7人, 授獎單位不超過5個。根據(jù)最終評審結果,超出規(guī)定數(shù)量的個人、 單位不列入獎勵范圍。 提名自然科學獎的項 目,應在科學研究中取得重大發(fā)現(xiàn)、重 要理論突破或重要方法創(chuàng)新,為國內外同行所公認,代表性論文 專著公開發(fā)表2年以上(2023年1月1 日(不含)前發(fā)表),研究成 果具有明確的應用前景 ,對提高江蘇的科技創(chuàng)新能力有重要作 用。鼓勵提名聚焦世界科學前沿,開展基礎研究取得的原創(chuàng)性重大成果。 提名科技進步獎的項 目,應在技術發(fā)明、技術開發(fā)、社會公 益、重大工程中,取得關鍵技術或系統(tǒng)集成上的重要創(chuàng)新,已實施應用2年以上(2023年1 月1 日(不含)前開始應用),為江蘇 經濟社會發(fā)展做出重要貢獻。鼓勵提名聚焦我省產業(yè)自主可控的 重大需求,開展產學研協(xié)同創(chuàng)新的重大成果。 自然科學獎、科技進步獎被提名項目須滿足以下條件: 1.項目主要成果應在江蘇省內完成, 自然科學獎項目第一 完成人的完成單位、科技進步獎項目第一完成單位為依法在江蘇 設立的法人單位,其他完成單位為具有法人資格的單位。 2.所有完成人、完成單位均對項目有實質性貢獻,并按照 貢獻大小排序,提名后不再調整。項目在知識產權以及完成單位、 完成人等方面不存在爭議。 3.同一成果不在同一年度重復提名自然科學獎、科技進步 獎。 已獲得國家或者省部級科學技術獎勵的成果,不再被提名。 4.項目提交的代表性論文專著和專利等主要知識產權均未 曾在歷年江蘇省科學技術獎獲獎項 目中使用過。 5.2023年度江蘇省科學技術獎獲獎項 目的前三名完成人不 再作為項目完成人被提名2024年度省自然科學獎、科技進步獎。 6.2022—2023年度江蘇省科學技術獎任一評審階段公示期 間及之后申請退出的項目2024年度不再被提名。 7.專用項目按相關保密規(guī)定進行提名。除專用項目外的其 他項目不得有涉密內容,且項目名稱不涉及敏感科技信息(包括 敏感數(shù)據(jù)參數(shù))。 8.被提名項目涉及實驗動物和動物實驗的 ,必須符合國家實驗動物管理的法律、法規(guī)、技術標準及有關規(guī)定。 9.被提名工人創(chuàng)新項目的完成人 ,必須是生產一線工人; 被提名科普項目的成果,必須是已經正式出版發(fā)行的作品。 (三)青年科技杰出貢獻獎 提名在自然科學基礎研究或者應用基礎研究中取得重要科 學發(fā)現(xiàn),推動相關學科發(fā)展;或在關鍵核心技術研發(fā)中取得創(chuàng)新 性突破,推動科技成果轉化或者產業(yè)化的個人。被提名人選人事 關系在江蘇省內單位,近3年(2022年1 月1 日(含)至今)一直 在江蘇省內單位全職工作。具有良好的科學道德,活躍在科研一 線,年齡在45周歲以下( 1980年1月1 日(含) 以后出生 )。 ( 四 )國際科技合作獎 提名對本省科學技術事業(yè)做出重要貢獻的外國人或者外國組織。被提名人選( 組織)應與我省單位建立長期、穩(wěn)定、密切的合作關系,合作時間不少于2年(2023年1 月1 日(不含)前開始合作)。 四、公示要求 (一)提名前公示 1. 項目完成單位或人選所在單位公示 自然科學獎、科技進步獎的提名單位、提名專家應責成項 目 全部完成單位和全部完成人所在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 7 日。科學技術突出貢獻獎、青年科技杰出貢獻獎的提名單位、提名專家應責成人選所在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日。 2. 提名單位公示 科學技術突出貢獻獎、自然科學獎、科技進步獎、青年科技 杰出貢獻獎在正式提名前,由提名單位在本地區(qū)(設區(qū)市提名)、 本部門(省有關部門提名)、本單位(省有關單位、學會、協(xié)會 等提名)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日。 經公示無異議或者異議處理完畢后符合相關條件的方可提 名。提名單位的公示情況以書面形式報送。 (二)提名受理后公示 自然科學獎、科技進步獎實行形式審查通過項目、專業(yè)組初評結果、綜合評審結果三階段公示。( 1 )形式審查通過項 目公 示時間7 日,公示內容:提名者、項目名稱、完成人、完成單位。 (2 )專業(yè)組初評結果公示時間7日,公示內容:通過初評的項 目 名稱、完成人、完成單位。(3)綜合評審結果公示時間7日,公 示內容:擬授獎項目名稱、擬授獎等級、完成人、完成單位。 科學技術突出貢獻獎和青年科技杰出貢獻獎實行形式審查 通過人選、綜合評審結果兩階段公示。( 1 )形式審查通過人選 公示時間7 日,公示內容:提名者、被提名人選姓名、工作單位。 (2 )綜合評審結果公示時間7 日,公示內容:擬授獎人選姓名、 工作單位。 公示期內,任何單位和個人若對公示內容有異議,應當以書 面形式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證明材料。為便于核實查證,確保客 觀公正處理異議,提出異議的單位或個人應當表明真實身份,并提供有效聯(lián)系方式。個人提出異議的,須寫明本人真實姓名、工 作單位、聯(lián)系電話和地址,并親筆簽名;以單位名義提出異議的, 須寫明單位名稱、聯(lián)系人、聯(lián)系電話和地址,由單位法定代表人 簽字并加蓋本單位公章。冒名異議、匿名異議、假名異議不予受 理。對各階段評審結果的不同意見不屬于異議范圍。 省國防科工辦按照保密規(guī)定,加強項 目 內容的保密管理,在 一定范圍內組織專用項目公示。 五、科研誠信責任及廉政工作要求 (一)全面實施科研誠信承諾制 貫徹落實《關于進一步加強全省科研誠信建設的實施意見》 ( 蘇辦 ﹝2019﹞ 39號)要求,被提名人選、被提名項目第一完成 人作為第一責任人,對提名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有效性、合法性負主體責任,應簽署書面承諾書。如有剽竊、侵占他人的發(fā) 現(xiàn)、發(fā)明或者其他科學技術成果的,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騙取 省科學技術獎的,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二)嚴格落實審核和提名責任 被提名人選所在單位、自然科學獎項目第一完成人的完成單位、科技進步獎項 目的第一完成單位、國際科技合作獎的合作單 位對提名材料負有審核責任 ,應書面承諾已對提名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有效性、合法性完成審核。 提名者應認真履行提名責任,對相關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 負責,審慎審查提名材料,嚴格把關。同時,對被提名項目完成人(被提名人選)的政治、品行、水平、作風、廉潔等情況進行 審核,被提名項目完成人(被提名人選)所在單位在征求相關紀 檢監(jiān)察部門意見的基礎上配合做好把關。 提名者還須承擔異議答復、配合調查等職責。如有異議,完成單位、人選所在單位應積極配合并主動開展調查處理。對提名 專家和提名單位實行信用管理,被提名項 目、人選( 組織)出現(xiàn) 弄虛作假等問題,提名者審核職責履行不到位的,參照《江蘇省 科技計劃項目信用管理辦法》( 蘇科技規(guī)〔2022 〕3號) ,視情 節(jié)輕重,對相應提名者進行減少提名指標,暫;蛉∠崦Y格 等處理。通過專業(yè)初評的項 目、人選要求退出評審的,由提名者 以書面方式向省科技廳提出。經批準退出的,如果再次以相關科 學技術內容提名須間隔一個年度。 (三)切實落實廉政風險防控要求 省科學技術獎勵工作落實《國家科學技術獎評審紀律二十 條》精神,強化省科技獎勵工作各類主體的責任機制,將“打招 呼”“跑找要”專項防治工作貫穿于提名評審工作全過程。嚴格 執(zhí)行省科技廳《關于轉發(fā)科技部〈科學技術活動評審工作中請托 行為處理規(guī)定(試行) 〉的通知》(蘇科監(jiān)發(fā)〔2021 〕44號)要 求,嚴禁在評審階段打探專家名單、以“打招呼”“走關系”或 其他方式干擾評審工作、破壞評審秩序、影響評審結果。對實施 請托干擾評審工作等行為,一經查實將嚴肅處理。 六、提名材料要求 1. 關于自然科學獎、科技進步獎提名材料要求。項 目所列 任務來源( 計劃或基金) 中至少有一項在兩年前(2023年1 月1 日(不含)前)驗收結題,并提供結題驗收報告等證明。 自然科學獎項目提交的代表性論文專著不超過5篇,鼓勵提 交在國內期刊發(fā)表的論文或國內出版的專著,提交的論文專著全 部在兩年前(2023年1月1 日(不含)前)公開發(fā)表且主要研究工 作為國內為主完成,知識產權應歸國內所有。論文專著署名第一 單位(標號為1 的單位)必須是國內單位。 科技進步獎項目提交的主要知識產權(類別包括發(fā)明專利、 實用新型專利、植物新品種權、計算機軟件著作權、集成電路布 圖設計權、論文專著等)和標準規(guī)范等不超過10件,須已授權或 登記、發(fā)表,且無權屬爭議,并如實填報有效與否狀態(tài)。項 目的 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單位應是知識產權的發(fā)明人、權利人。提交的應用證明中至少有一項是在兩年前(2023年1 月1 日(不含)前)開始應用,并提供生產應用證明、經濟效益證明、技術轉讓 協(xié)議、專利許可證明等。新藥、醫(yī)療器械、動植物新品種、農藥、 肥料、獸藥等需要行政許可的項 目,須提供國家有關部門出具的已獲批兩年以上(2023年1 月1 日(不含)前)的行政許可批準文件。 推行代表作評價制度,除規(guī)定數(shù)量的論文專著、專利等知識 產權和標準規(guī)范外,不以任何形式(含列表)提供規(guī)定數(shù)量外的 知識產權、標準規(guī)范等。 2. 關于科學技術突出貢獻獎、青年科技杰出貢獻獎提名材 料要求。提交的代表性論文專著不超過8篇,鼓勵提交在國內期 刊發(fā)表的論文或國內出版的專著,提交的論文專著全部在兩年前 (2023年1 月1 日(不含)前)公開發(fā)表,通訊作者或第一作者必 須是被提名人選。提交的主要知識產權和標準規(guī)范等不超過10 件,須已授權或登記、發(fā)表,且無權屬爭議,被提名人選本人為 權利人或發(fā)明人,并如實填報有效與否狀態(tài)。 3. 關于國際科技合作獎提名材料要求。提交的代表性論文專著不超過5篇,全部在兩年前(2023年1 月1 日(不含)前)公 開發(fā)表。提交的主要知識產權和標準規(guī)范等不超過10件,須已授 權或登記、發(fā)表,且無權屬爭議,并如實填報有效與否狀態(tài)。論 文專著和專利等知識產權、標準規(guī)范為被提名人選( 組織)和我 省單位合作研究、開發(fā)取得的成果。 4. 提名材料由《提名書》和附件組成 ,《提名書》是省科 學技術獎評審的主要依據(jù),文字描述要準確、客觀,突出科學發(fā) 現(xiàn)、技術發(fā)明或科技創(chuàng)新內容,及做出的績效和貢獻。創(chuàng)新和應 用情況須提供佐證材料,除提交的附件材料外,其他證明材料應 存檔備查。如因未如實告知材料中涉及的論文專著和專利等知識產權、應用證明、經濟社會效益證明的數(shù)量、所有權、真實性、 合法性、知情同意情況等而引起爭議,且不能提供相應存檔備查的證據(jù),需承擔相應責任,并接受處理。 5. 本年度省科學技術獎實行在線提名( 專用項 目除外)。 正式提名前,提名單位和提名專家須登錄“江蘇數(shù)字科技平臺” 注冊或更新提名者信息!短崦麜酚筛魈崦麊挝换驅<野凑辗 配的賬號和密碼組織被提名項目、人選登錄“江蘇數(shù)字科技平臺” 在線填寫、打印生成。 6. 提名材料包括電子版和紙質版,紙質版與提名系統(tǒng)在線 填報電子版對應內容須完全一致。紙質版簽名處須由本人親筆簽 名,蓋章處須加蓋單位公章,且所蓋公章與單位規(guī)范名稱一致。 財務報表、應用證明、經濟社會效益證明材料等涉及財務數(shù)據(jù)的, 均須加蓋財務專用章。 7. 專用項 目《提名書》和附件材料填報須嚴格執(zhí)行有關保密規(guī)定。 七、材料報送要求 (一)紙質材料報送內容 1. 提名函1份,內容包括:提名總體情況,被提名項目完成人(被提名人選)的政治、品行、作風和廉潔等事項的審核情況, 提名前公示結果,存檔備查材料核查結果,相關單位真實性審查 和無涉密內容審查(專用項目提供保密審查)結果,提名匯總表。提名函應加蓋提名單位公章(各設區(qū)市應加蓋人民政府或辦公室 (廳)公章),專家提名項目須是專家親筆簽名的提名函原件。 2. 自然科學獎、科技進步獎、國際科技合作獎應提供紙質 《提名書》原件1份(含附件)。 3. 科學技術突出貢獻獎、青年科技杰出貢獻獎應提供紙質《提名書》原件1份(含附件)、復印件10份(不含附件)。 4. 工人創(chuàng)新項目和科普項目應提供紙質《提名書》原件1份 (含附件)、復印件6份(不含附件),科普項目還應提供正式出 版的實物作品1份。 (二)報送時間、地點 省科學技術獎在線提名系統(tǒng)關閉時間:2025年6月16日17:00 (提名系統(tǒng)網(wǎng)址、賬號及密碼另行通知)。 通用項目紙質提名材料報送截止時間:2025年6月18 日止。 報送地址:省生產力促進中心科技項目管理處(南京市龍蹯路175 號204室),紙質提名材料可采用郵寄方式報送。 專用項目紙質提名材料報送截止時間:2025年6月18 日止。 報送地址:省國防科工辦( 南京市北京西路16號蘇興大廈1805 室 )。 江蘇省科學技術廳 2025年4月27日 (此件主動公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