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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確定江蘇省知識產權建設示范(縣域、園區(qū))的通知时间:2023-01-05 各設區(qū)市知識產權局: 按照《關于面向縣域、園區(qū)開展2022年度江蘇知識產權建設示范工作的通知》(蘇知發(fā)〔2022〕84號),經縣(市、區(qū))人民政府和園區(qū)管委會申報、設區(qū)市知識產權局審核推薦、省知識產權局組織評審、會議審定、公示等程序,現將評定的南京市雨花臺區(qū)等19個縣(市、區(qū))與認定的南京市鼓樓區(qū)等 34個國家知識產權強縣建設試點示范縣確定為江蘇省知識產權建設示范(縣域)(名單見附件1)、將評定的南京江北新區(qū)等30個園區(qū)與認定的蘇州工業(yè)園區(qū)等15個國家級知識產權強國建設試點示范園區(qū)確定為江蘇省知識產權建設示范(園區(qū))(名單見附件2)。示范時限自2023年1月至2025年12月。 請你們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按照《江蘇省知識產權強省建設綱要(2021—2035年)》《江蘇省“十四五”知識產權發(fā)展規(guī)劃》部署要求,以開展示范工作為重要抓手,建立工作指導和聯動機制,指導有關縣(市、區(qū))和園區(qū)制定示范工作方案,層層分解任務、逐級壓實責任,督促示范單位認真完成各項工作,打造區(qū)域知識產權工作高地。 各示范縣(市、區(qū))和園區(qū)要在省、市知識產權局指導下,結合工作實際,進一步完善示范工作方案,突出地方特色,明確任務分工,自通知之日起3個月內,由示范縣(市、區(qū))人民政府、園區(qū)管理委員會印發(fā),并報省、市知識產權局備案。要將示范工作納入地方黨委、政府重要議事日程,加強組織領導和條件保障,加快落實各項工作舉措,不斷提升知識產權治理能力和治理效能,確保示范工作取得實效,為知識產權強省建設提供有力支撐。 特此通知。 附件: 1.2022年度江蘇省知識產權建設示范(縣域)名單 2.2022年度江蘇省知識產權建設示范(園區(qū))名單 江蘇省知識產權局 2022年12月27日 |